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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规不得设置机动车地面停车位提高居住品质

导读 【智彻派新闻】8月25日,智彻派从“南京土地市场信息”微信官方账号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实现低碳居住区目标,提升城市空
2021-12-09 22:56:33

【智彻派新闻】8月25日,智彻派从“南京土地市场信息”微信官方账号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实现低碳居住区目标,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立足现有规划质量要求和南京实际,印发《关于提高本市新建商品房质量要求的通知》。

南京市发布新规

南京发布新规。

通知指出,居住区原则上应当采用人车分离的交通组织形式,除访客车位和专用车位外,居住建筑不得设置机动车地面停车位。有条件的居民区入口处,应当设置出租车泊位和自行车共享停车区;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值得一提的是,自8月24日起,南京已恢复线下办理全市车驾管业务和交通违法曝光业务。仅仅一个上午,就有500多辆新车注册。从8月26日起,南京将逐步恢复全市机动车驾驶人所有科目考试。为避免人员拥挤,工作人员表示,申请机动车免检标志、临时号牌、更换驾驶证、更换机动车号牌等20多项车辆驾驶管理服务可在网上办理,证件可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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