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车派新闻】9月1日,知车派获悉,在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二审通过了修订后的《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号。按照正常流程,新版《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正式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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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显示,修订《条例》的立法工作专班经历了多次调研。新版《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不得进入客运电梯,“其他乘客、电梯使用人、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等有权劝阻、制止,拒不服从的也要及时报告!同时,新版《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第60条也规定,人民群众拒不听劝阻的,由消防救援组织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此,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夏德智表示:本次修订直接面对电梯安全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原规定进行了较大修改和调整,旨在通过立法充分保障“公民上下楼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