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秘新闻】8月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一审法院认定的TCL王牌电气公司成立海信激光电视商业诽谤案。根据最终结果,TCL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赔偿海信视频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00万元。同时,TCL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天内连续15天在其官方微博顶位发布声明消除影响。
海信(品牌名)
据了解,2019年12月,TCL在微博和Tik Tok TCL电视官方账号发布含有海信激光电视产品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的视频。2020年11月27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TCL构成商业诽谤,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但双方均拒绝接受判决,均向山东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CL Corporation的缩写)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经营者不能评论、批评他人的产品、服务或者其他经营活动,但评论、批评必须基于合法目的,评论、批评的内容应当有法律依据,客观、真实、公正、中立,不得误导公众或者损害人民善意。但TCL发布的涉嫌侵权视频在评论海信激光电视时,使用了“见光S”、“SJB,买这么奇怪的电视”等内容,构成了对海信的商业诋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