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商业道德,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这种行为在互联网时代尤为常见。
市场监管总局: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
8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指出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不得直接、组织或通过第三方,与竞争对手进行高频交易或短时间内给予好评等。触发平台的反刷单惩罚机制,减少竞争对手的交易机会。
所谓技术手段主要包括:插入跳转链接,嵌入自己的产品或服务链接;设置指向自己产品或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误导用户点击;误导、欺骗或者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或者放弃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违背用户意愿下载、安装、运行应用程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影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设备、功能或者其他程序正常运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