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不仅冒充史玉柱,还敢冒充史玉柱的企业。今年9月,这起涉及商标侵权的案件告一段落。案件的双方是巨人集团和“深圳巨人集团”,被称为巨人打架。
巨人集团
据相关报道,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对巨人集团诉“深圳巨人集团”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300万元,立即停止相关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变更企业名称,并在《解放日报》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简单回顾一下整个案件:
2017年,原告巨人集团四家关联企业将被告巨人商业公司、巨人(深圳)公司、深圳巨人公司诉至徐汇区人民法院,指控被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利用巨人集团及其创始人史玉柱的形象、名誉进行虚假宣传。
2020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原告主张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300万元,并立即停止巨人网络集团公司等擅自使用企业名称、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今年9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